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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组织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各类人才,切实做好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定于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举办2008年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及形式 时间:2008年1月29日(腊月二十二)上午8:30─下午4:00; 地点:县人才市场(县城中坝南路10号); 形式:组织毕业生及其他人才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并现场办理协议审核鉴证手续;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招聘所需人才。 二、参会对象 1、2008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待业毕业生(含师范类毕业生);社会各类在职和待业人才。 2、凡需要人才的县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参加招聘需提前报批计划);部、省、市属驻海单位。 三、参会方法 1、为提前宣传发布各招聘单位人才需求信息,做好人才交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参会单位务必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海安县人才交流活动摊位申请表》报送县人才市场,并办理设摊手续。县人才市场将按单位设摊先后顺序安排位置。 2、摊位费:150元/摊位。 3、设摊单位须自制高1.1米、宽0.8米的广告纸一张(人才市场统一提供展板),内容包括:单位简介、人才需求情况、工资待遇、优惠政策、联系地址、电话等。 4、各单位要策划好人才交流会期间的形象宣传工作,县人才市场将提供大楼正面墙体悬挂条幅,费用按制作成本100元收取。 四、注意事项 1、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数量众多,专业门类齐全,学科结构完善,综合素质良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参加人才交流会的准备工作,抢抓机遇,主动吸纳和储备人才。 2、各镇人事助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大型人才交流会对于促进本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本镇企业进场招聘,此次组织参会单位情况将纳入各镇人事助理年终考核。 3、毕业生就业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事业单位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应在人才交流会上公开报名。 4、为帮助企业选择到合适的优秀人才,县人事局将组织专业对口的本县籍毕业生到企业实习,通过实习增进相互的了解,提高双选的成功率,请有意向的用人单位填写《2008年毕业生实习需求表》。 本次人才交流会招聘信息,县人事局将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提前编印《海安县2008年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招聘信息》对外宣传;二是在人事人才网上开设专门的窗口宣传招聘信息。热忱欢迎县内外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参加人才交流会,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对2008年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给予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 胡 恺 唐 生 联系电话:88810211 传真:80320916